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0

L10.从最广泛的意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圣爱与圣智 #326

326.由此可见,从

326.由此可见,从功用的角度看,宇宙万物类似一个人的形像,这证明神是一位人。因为前面所提到的那类事物不是从天使,而是从主经由天使而在天使人周围产生的。事实上,它们是从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进入作为接受者的天使的流注而产生的,因此这一切就像宇宙的创造那样在他们眼前产生。他们由此知道,神是一位人,并且从功用的角度看,宇宙就是神的一个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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