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0

L10.从最广泛的意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圣爱与圣智 #203

203.由于人的内层

203.由于人的内层事物,就是他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在层级上就像天堂(事实上,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人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所以它们的完美也像天堂的完美。不过,只要人活在世上,这些完美就不会向他显明,因为此时他尚处在最低层级;从最低层级无法知道较高层级。但死后它们就被得知,因为那时人进入对应于他的爱和智慧的层级。事实上,那时他成为天使,所思所言对他的属世人来说,是妙不可言的。因为那时他心智的所有官能都有了一个提升,不是单一的提升,而是三倍的提升。高度层级以三倍的比率提升,而广度层级则以单一比率提升。然而,除了那些在世时处于真理,并将它们运用于生活的人外,没有人上升并被提入高度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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