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201.我们在此不探讨照着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增加或减少的生命、力和形式的完美,因为世人有关于这些层级的知识。相反,我们只探讨照着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上升或下降的生命、力和形式的完美,因为这些层级不为世人所知。至于完美如何照着这些层级上升和下降,这从自然界的可见之物很难获知,但从灵界的可见之物看得一清二楚。从自然界的可见之物只会发现,越往里观察它们,所出现的奇事就越不可思议;如眼、耳、舌,肌肉、心、肺、肝、胰、肾及其它脏器;还有种子、果实和花朵,以及金属、矿物和石头。众所周知,越往里观察所有这些事物,就会在它们里面发现越来越多不可思议的奇事。然而,由此鲜为人知的是,这些东西是照着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而越往里越完美的。这一事实因着对这些层级的无知而被掩藏。但这些层级在灵界清晰可见,因为整个灵界从最高到最低,明显是照着高度层级来划分的。因此,对它们的概念可从灵界获得;然后由此可以对存在于自然界相同层级中的力和形式的完美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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