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0

L10.从最广泛的意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圣爱与圣智 #187

187.由此可见,对

187.由此可见,对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一无所知的人对人在改造和重生方面的状态也一无所知,而改造和重生只能通过他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然后依次打开他心智的内在层级实现。他也不可能知道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以及他被造所进入的层级秩序。因为人若不照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来思考这些问题,而是照连续层级,或广度层级来思考,就不可能从原因明白有关它们的任何事,只能从结果来理解;仅从结果看问题就是从谬误看问题,一个接一个的错误由此而来;这些错误通过归纳而倍增,最终弥天大错竟被称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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