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0

L10.从最广泛的意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1

SS11.在启示录第

SS11.在启示录第七章,经上说:

受印的数目有十四万四千,以色列每个支派有一万二千,如犹大支派,流便支派,迦得支派,亚设支派,拿弗他利支派,玛拿西支派,西缅支派,利未支派,以萨迦支派,西布伦支派,约瑟支派,便雅悯支派。(启示录7:4—8)

这些话的灵义是:凡从主接受教会的人都会得救。额上受印在灵义上表示被主承认并得救。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该教会的所有人;十二,一万二千,十四万四千表示所有人;以色列表示教会;每个支派表示教会的某个具体方面。人若不知道这些话的灵义,就会以为这是得救的准确人数,并且这些人只来自以色列和犹太民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