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99

99.这种合一是相互

99.这种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腓力,你不信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叫你们知道并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6,38)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21)
父,凡是我的,都是你的;凡是你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这种合一是相互的,因为若非彼此相互靠近,两个人之间的结合或联结是不可能的。在整个天堂,整个世界,整个人里面,一切结合都源于彼此的相互靠近,各自都愿与对方成为一体。这在两边的一切细节中都会产生相似和同感,以及和谐一致。这就是每个人里面灵魂与身体之间的相互结合;这就是人的灵与他的身体感觉、运动器官之间的结合;这就是心与肺之间的结合;这就是意愿与觉知之间的结合;这就是人体的一切肢体与肺腑本身,以及彼此之间的结合;这就是彼此恩爱的所有人心与心之间的结合。这种结合被铭刻在一切爱与友情之上,因为爱渴望去爱和被爱。世上彼此完全结合的一切事物之间都存在一种相互结合。太阳的热与木头或石块的热之间,生命之热与活物的一切纤维之热之间存在类似结合。土壤与根系,并经由根系与树木,再经由树木与果实之间存在类似结合;磁铁与铁块之间也存在类似结合等等。结合若非通过彼此的这种相互共同靠近实现,只不过是外在的,而非内在的。这种结合迟早会自动解体,有时他们甚至不再认识彼此。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