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966.“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表示这些知识都被歪曲了。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被歪曲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一切知识都被歪曲了。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是指圣言字义的真理,也就是圣言中给属世人的真理,这些也是神性真理。“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表示这些完全被歪曲了。当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被扭曲,甚至于内层神性真理,也就是天上的神性真理被摧毁时,就说它们被歪曲了。那时在天上,它们在人看来,好像是死人的血。从前面的频繁说明清楚可知,那些将信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人歪曲了圣言;正是这样才说这些事,这从本章第二节经文明显看出来。
(续:第四诫)
第四诫是必须孝敬父母。赐下这条诫命,是因为孝敬父母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爱和对教会的爱,因为天上意义的“父”,也就是天父,是主;天上意义的“母”,也就是天母,是教会;“孝敬”表示爱之良善;他们将享有的“日子长久”表示永生的幸福。这条诫命在天上就是这么理解的,那里不认识别的父,只认识主,不认识别的母,只认识主的国,也就是教会。因为主从自己赋予生命,并通过教会赋予属灵的滋养。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条诫命的天上意义,即:当人处于一种天上观念时,所指的,不是世上的任何父,事实上不能提世上的父: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E 32, 200, 254, 297节)。“母”表示主的国度,教会和神性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89,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日子长久”表示永生的幸福(AC 8898节);“孝敬”表示爱之良善(AC 8897节, AE 288, 345节)。这一切清楚表明,第三诫和第四诫涉及与主有关的奥秘,也就是说,对祂神性的承认和称谢,以及出于爱之良善对祂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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