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圣父和圣子,也就是神性和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在主里面合一,这一点与当今教会的信仰,也与圣言是一致的;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这是由于唯信称义的教义,或说罪魁祸首就是唯信称义的教义。大多数寻求学术名声,以获得荣誉和晋升或财富的神职人员,都全心全意地倾向于这种教义,或说如此狂热地传播它,直到如今这个教义占据并困扰了他们的整个心智。由于该教义像被称为酒精的烈酒一样使他们的思维喝醉了,所以他们就像醉汉,没有看见教会的这个最基本的真理或最关键的元素,即:正是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然而,只有通过这种合一,人才能拥有与神的结合,并通过结合而拥有拯救。凡考虑到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进而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之人,都能看出,拯救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但首先要在此说明,圣父与圣子,即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然后说明,这种合一是相互的。《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像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而整个基督教界都视该信经为关于神的教义。在那里,我们读到:“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祂全为一,为一位格;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他们是这样来理解这个教义的: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这种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不是三,所以当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与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一种合一时,那么该教义与圣言是一致的。在圣言中,经上说:
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 35)
这是祂的灵魂和生命的源头;因此,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人看见并认识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的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因此,祂拥有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并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可以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也经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救赎主耶和华”(参看TCR 83节)。
932.“那些战胜了兽的人”表示过着仁爱生活,因而没有歪曲圣言的人。这从“战胜了兽”的含义清楚可知,“战胜了兽”是指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兽”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没有善行的信,并照着这信生活的人;因此,那些没有活出这种信,而是活出仁之信的人就战胜了兽,因为他们在生活中与那信争战。他们因是得胜者,故在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也接受得胜的赏赐。由于“兽”还表示对分离之信的来自圣言的确认,因而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所以“战胜了兽”也表示没有歪曲圣言。第13章所论述的龙的“两只兽”表示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信,以及为确认这信而对圣言的歪曲(可参看AE 773, 815a节)。
仁之良善
由于在解释之前的两章,即第12和13章时,我们论述了与仁之良善分离的信,所以在解释这一章和接下来的一章时,我们必须论述仁之良善。如今在基督教界,由于唯信,即与仁之良善分离之信的宗教的盛行,大多数人不知道什么是仁之良善,或善行。事实上,如果只有信有助于得救,仁之良善毫无用处,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些良善可以不用行。但有些人认为应该做善行,却不知道什么是善行。他们以为,善行只在于给予穷人,向穷乏的、寡妇和孤儿行善,因为圣言提到了这些事,似乎也吩咐了。有些人以为,如果为了永生必须做善行,那么他们就必须给穷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正如在初期教会所行的那样,也正如主吩咐富人要变卖他所有的一切,分给穷人,拿起十字架跟从祂(马太福音19:21)那样。不过,下文会解释在圣言中,善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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