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父与子,就是神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诠释启示录 #25

25.“祂宝座眼前的

25.“祂宝座眼前的”表示同在和提供。这从“眼前”和“神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眼前”(sight,即看见)当论及神性时,是指同在和由此而来的提供(下文将详述);“神宝座”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因为天堂是它的容器(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5313, 6397节)。“看”表示同在,因为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在理解力中,作为思维对象的一切都显为同在。这就是为何在灵界,那些别人渴望与之说话的人显为同在,只要这个人因在世上见过他们而对他们形成某种观念,尤其两者都是这种情况。因此,朋友会在那里见面,妻子和丈夫也会见面;原因在于,在一个灵人里面,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与他的外在视觉或眼睛的视觉行如一体。由于灵界的空间不同于自然界的空间,所以在灵界,凡一个人想看见的,都在附近,凡他不想看见的,都在远处。正因如此,“看”表示同在。“看”或“看见”表示理解力(参看《属天的奥秘》,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10705节),因而表示同在(AC 4723节);天堂里的空间不同于世界上的空间(参看《天堂与地狱》,191–199节)。当论及主时,如在此处,“看”表示祂的神性同在,因为祂认识所有人,反过来那些处于对主的爱和信之人也认识祂;这就是为何主与他们同在于他们里面来自祂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中。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因为从主发出的事物不仅是祂的,而且就是祂自己。

由此清楚可知主如何在人里面,因而如何理解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这些话: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同一福音书:

爱我的,就必遵守我的话;父与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

又: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你们认识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因他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门徒”是指所有处于良善,因而处于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说:“祂要在你们里面。”又: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4)

圣言也是神性真理;圣言就是主,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并表示主(参看AC 4692, 5075, 9987节)。“看”在此也表示提供,因为主的一切同在都是提供,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和《天堂与地狱》(9, 12, 143, 145节)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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