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圣父和圣子,也就是神性和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在主里面合一,这一点与当今教会的信仰,也与圣言是一致的;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这是由于唯信称义的教义,或说罪魁祸首就是唯信称义的教义。大多数寻求学术名声,以获得荣誉和晋升或财富的神职人员,都全心全意地倾向于这种教义,或说如此狂热地传播它,直到如今这个教义占据并困扰了他们的整个心智。由于该教义像被称为酒精的烈酒一样使他们的思维喝醉了,所以他们就像醉汉,没有看见教会的这个最基本的真理或最关键的元素,即:正是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然而,只有通过这种合一,人才能拥有与神的结合,并通过结合而拥有拯救。凡考虑到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进而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之人,都能看出,拯救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但首先要在此说明,圣父与圣子,即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然后说明,这种合一是相互的。《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像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而整个基督教界都视该信经为关于神的教义。在那里,我们读到:“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祂全为一,为一位格;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他们是这样来理解这个教义的: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这种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不是三,所以当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与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一种合一时,那么该教义与圣言是一致的。在圣言中,经上说:
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 35)
这是祂的灵魂和生命的源头;因此,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人看见并认识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的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因此,祂拥有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并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可以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也经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救赎主耶和华”(参看TCR 83节)。
VI.配得上靠近圣餐的,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因而是那些重生的人
722.凡研读圣言的基督徒都知道、承认和感知到,神、仁爱和信仰是教会的三个普遍性,因为它们是救赎的普遍方法。理性本身当有任何属灵之物在里面时,就会教导,必须承认神,以便人可以拥有宗教信仰,他里面也可以有教会的东西。因此,人若来领受圣餐,却不承认神,就是亵渎它;因为他用眼睛看到饼和酒,用舌头品尝它们,而在心智中却思想:“这不就是一个无用的仪式吗?这饼、这酒,和我自己桌子上的有什么不同?然而,我领受圣餐,是为了避免被神职人员,以及普通民众指控为臭名昭著的无神论者。”
承认神之后,仁爱是能使人配得上靠近圣餐的第二个方法,这一点从圣言和整个基督教界在靠近圣餐前宣读的劝诫明显看出来。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
第一条诫命是爱神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4-39; 路加福音10:25-28)
保罗书信:
有助于救恩的有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或仁爱。(哥林多前书13:13)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是敬拜神的,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20; 路加福音3:8, 9)
这一点从整个基督教界在参加圣餐前宣读的劝诫也明显看出来。人们到处都被如此郑重地告诫,要通过和解和悔改而处于仁爱。我只从英国教会对领受圣餐者的劝诫中引用下面这些话:“成为配得上领受圣餐者的‘途径和方法’是,首先按照神诫命的准则,检查自己生活中的言行;无论你们在哪里察觉自己冒犯了,要么通过意愿、话语,要么通过行为冒犯了,就在那里哀叹自己的罪恶,完全怀着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们若察觉自己的冒犯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的那种,就要与他们和解,准备好为你们对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错误而竭尽全力地作出赔偿和补偿;同样准备好饶恕别人的过犯,就像你们愿自己的过犯在神手里蒙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加重你们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若有人亵渎神,阻碍或诽谤祂的圣言,通奸,或怀有恶意,或嫉妒,或犯下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请你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到圣桌前;免得领受圣礼之后,魔鬼进入你,就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的罪孽,将你的身体和灵魂尽都毁灭。”
对主的信仰,是配得上享用圣餐的第三个方法,因为仁爱和信仰构成一体,就像春天的热和光构成一体一样,每棵树都从两者的结合中拥有新的生命。同样,每个人都从属灵之热,即仁爱,和属灵之光,即信之真理中拥有生命。对主的信仰实现这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却要活着(约翰福音11:26)
又: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约翰一书: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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