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 (6)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这种合一通过救赎行为实现,因为主通过祂的人身执行这些行为。由于祂是这样做的,所以父所表示的神性越来越接近、帮助并配合祂,直到最终他们结合起来,以至于不再是二,而是一。这种合一就是下文所论述的荣耀。
125.“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的神之子说的”表示在其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方面的主。这就是含义,这一点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R 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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