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但在我们这个时代,教会的领袖们对主的公义有截然不同的描述;他们还通过将祂的公义刻在人身上而使他们的信变成得救之信。然而,事实上,就其性质和源头而言,主的公义纯粹是神性,故它和神性生命,也就是圣爱与圣智一样,无法与任何人联结,因而无法使任何人得救。主与这些事物进入每个人里面,但除非这人照秩序生活,否则,这生命虽在他里面,却无助于他的救恩,仅仅赋予他觉知真理和行出良善的能力。照秩序生活就是照神的诫命生活,当人如此生活和行事时,他就为自己获得公义,不是主救赎的公义,而是作为公义的主自己。这就是下面以及其它经文所描述的人: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20)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10)
在世界的末了,天使要出来,从义人当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在圣言中,义人表那些照神序生活之人,因为神序就是公义。
主凭其救赎行为所成为的公义本身无法被归给、铭刻、安在或联结在人身上,正如光无法归给眼睛,声音无法归给耳朵,意愿无法归给活动者的肌肉,思维无法归给说话者的嘴唇,空气无法归给呼吸的肺,热无法归给血液等等。谁都能看出,这些东西会流入进来,产生作用,附于这些器官上,却不会联结到器官上。但人只有践行公义才能获得公义,并且他越出于对公义和真理的热爱对待邻舍,就越实践公义。公义居于他所履行的良善本身或用本身中。因为主说,凭果子就能认出每棵树来。若留意人意愿的目的和意图,以及其行为背后的动机和原因,谁不能通过他的行为来了解他?所有天使,以及我们这个世界的所有智者都会将注意力直接投向这些东西。一般来说,地上发出的每株植物和幼苗都能凭它的花、种,以及它的种子所发挥的作用或服务被认出来。同样,每种金属凭它的价值,每块石头凭它的属性,每块土地凭其所出的各种食物,以及地上的每个走兽,空中的每只飞鸟各凭自己的品质而被认出。人为何就不是如此呢?至于一个人的行为的性质和源头如何,我会等到信那一章予以解释(373-377节)。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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