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854.启14:2.“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众水的声音”表示主从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真理中所得的荣耀。这从“从天上来的声音”和“众水”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天上来的声音”是指主的荣耀,因为“从从天上来的声音”涉及由此所说的话,这些话在此随之而来,尤其包含在“新歌”中,新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称谢。“众水”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水”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71, 483, 518节);由于这就是“水”的含义,所以有时从天上听到的说话声就像流水声;这就是行走在灯台中间的人子的声音:
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启示录1:15)
以及下面的话:
我听见好像一大群人的响声,像众水的响声,像大雷的响声。(启示录19:6)
又:
基路伯翅膀的声音听上去就像大水的声音。(以西结书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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