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1071.启17:13.“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这些人一致认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这从“有一个心思”和“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一个心思”是指一致;“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是指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教会在教义上必须依靠它;因为“兽”表示圣言(可参看AE 1038节);“将能力和权柄给它”表示承认它是神性真理,教会的教义来自这神性真理。前面说明,高卢派教会承认圣言是神性真理,并在那些作为得救手段的事物上,将神性灵感归于圣言的一切细节,没有将同等的神性灵感归于教皇的法令;欧洲的其它教会也是如此;这事的发生是出于主的圣治,免得基督教会被完全摧毁。原因在于,人通过圣言与天堂交流和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交流和结合;通过教皇的言论和法令与天堂并主交流和结合是决无可能的,因为他们不是以拯救灵魂为目的,而是以统治为目的。以统治为目的,尤其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目的的一切法令和法规都与地狱相通,并导致与地狱的结合。由此明显可知,“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的十王”表示什么。
(关于圣言续)
由于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即: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就其在世上的人身而言,主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不能不超出理解,所以要尽可能地再次予以解释,以便理解。论到每一个重生之人,可以说,他就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其理解力的思维来自真理,其意愿的情感来自良善。因此,无论你说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理解力和自己的意愿,还是说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都是一样的。身体只是服从;因为它说人出于理解力所思考的事,做他出于情感所愿意做的事。因此,身体和这些事相互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结果和它的有效原因一样;它们合起来构成人。
正如论到重生之人,可以说他就是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论到作为人的主,同样可以说祂是真理本身或神性真理,是良善本身或神性良善。这一切使以下真理变得清晰,即:就其在世上的人身而言,主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那时祂所说的一切都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后来,当祂去往父那里,也就是与父合而为一时,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真理的灵,真理的灵从祂那里,同时也从祂里面的父那里出来并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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