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95

95.(5)主通过救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揭秘启示录 #402

402.启8:8.“

402.启8:8.“第二位天使吹号”表审查并显明那些外在陷入唯信者当中的教会状态。“吹号”表示审查并显明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并显明那些持唯信宗教信仰者的生命状态(参看397节)。之所以论到那些外在陷入唯信的人,是因为他们就是此处所论述的住“在海中”的人,而之前论述的是住“在地上”的人;那些住“在地上”的人是指诸如处于教会内在的那类人,他们是神职人员;而那些住“在海中”的人是指诸如处于教会外在的那类人,他们是平信徒(参看398节),在灵界,他们看上去像是住在海中(238,29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