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263.“因为找不到配展开、配阅读、配观看那书卷的,我就大哭”表内心的悲伤,因为若没有人能行,所有人都必灭亡。显然,“大哭”是指内心的悲伤。他心里悲伤,是因为若没有人能行,所有人都必灭亡。因为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若不通过最后审判而恢复秩序,灭亡是必然的。事实上,启示录论述的是教会走向终结时的最后状态,主以下面这些话描述了该状态的性质:
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必没有。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马太福音24:21, 22)
这些话就论及当审判进行时,教会的末期。
这就是如今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仅以下考虑便可知晓:基督教界的绝大部分被那些篡夺主的神性权柄之人占领,他们想要被崇拜为神,祈求死人,却几乎没有人祈求主。教会中其余的人则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称得救不在于生命的修正,而在于口头的虔诚,因而不在于悔改,却在于确信他们已称义成圣,只要他们合掌仰望,例行祷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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