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14.“和祂宝座前的七灵”表来自整个天堂,主在那里处于其神性真理,其神性真理被接受。“七灵”是指所有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本身或真理本身。在圣言中,“七”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这一点可参看上文(10节);“宝座”是指整个天堂,这一点可参看下文。故“祂宝座前”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所在之处。因为天堂之为天堂,不是因为适合天使的东西,而是因为主的神性。这一点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多有说明。以下经文表明“主的宝座”是指天堂:
耶和华说,天是我的宝座。(以赛亚书66:1)
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诗篇103:19)
指着天起誓的,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马太福音23:22)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仿佛有宝座的形像,好像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上有仿佛人的形状。(以西结书1:26; 10:1)
“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是指天堂。启示录:
得胜的,我要赐他坐在我的宝座上。(启示录3:21)
“在我的宝座上”是指在天堂,具体而言,就是祂的神性真理所居之处。因此,在论述审判的地方,经上说主将坐在宝座上,因为审判由真理来施行。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