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3.4高度层级是同质的,一个相继来自另一个,如同目的、原因和结果
189.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就像从光到暗、从热到冷、从硬到软、从密到稀、从厚到薄等等的逐渐变化。这些层级可从感官经验和视觉观察得知;而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则不然;因此,这一部分主要论述后者;因为没有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的知识,就看不到原因。诚然,人们都知道目的、原因和结果依次相随,就像在先、随后和最终元素一样;也知道目的产生原因,并通过原因产生结果,以便目的能有形式,还知道关于这三者的其它许多事。然而,知道这些事,却在实际运用时看不到它们,不过是知道抽象概念而已;只有当人分析思考形而上学的哲学时,这些抽象概念才停留在记忆里。正因如此,尽管目的,原因和结果照着离散层级发展,但世人对这些层级知之甚少。因为纯粹的抽象概念就像某种飞逝的虚幻之物,不过,抽象概念若被运用于诸如在世上有实际存在的那类事物,就会变得像某种肉眼可见的事物,并留在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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