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在当今基督教会,人们习惯称主为我们的救主,马利亚的儿子,很少称祂为神的儿子,除非这是指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这是因为罗马天主教认为圣母马利亚比其他所有人都更神圣,并将她尊为女神或女王,高于所有圣徒。然而,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祂就脱去了属于祂母亲的一切,并披上了属于祂父亲的一切。本书随后的章节(TCR 102—103节)将充分说明这一点。当“主是马利亚的儿子”这句话成为挂在每个人舌头上的一种常见说法时,大量骇人的恶意观念就涌入教会,那些没有充分考虑圣言中论到主的话之人尤其如此;如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主称耶和华为祂的父,耶和华父称主为祂的儿子。由于主被称为马利亚的儿子,而不是神的儿子而造成的涌入教会的这些可怕后果是,在主方面的神性的观念,或说主的神性的观念丧失了,随之丧失的还有圣言中论到主是神的儿子所说的一切。这也给犹太教、阿里乌派、苏西尼派和最初的加尔文主义,最终给自然主义提供了一个入口;自然主义还带来以下疯狂观念或极端立场:主是马利亚给约瑟生的儿子,祂的灵魂来自母亲;因此,祂不是神的儿子,尽管祂被称为神的儿子。让每个人,无论是神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问问自己,关于主是马利亚的儿子,他是否只形成并持有祂只是一个人的观念。
由于早在第三世纪,当阿里乌派兴起时,这种观念就开始在基督徒中间盛行,所以尼西亚议会为了维护主的神性,就虚构了一个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当时,通过这种虚构,主的人身的确被提升为神性,并且现在对许多人来说,仍被提升为神性;然而,对那些视随之而来的合一为位格合一,就像两个人之间的合一一样,其中一个人比另一个人优越,或说一个是上级,一个是下级的人来说,它并没有被如此提升。由此导致的结果,除了整个基督教会的毁灭外,还有什么呢?而整个基督教会只建立在对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的敬拜之上,因而建立在神-人之上。主在许多地方声明,没有人能看见父,也没有人认识祂,或来到祂面前,或相信祂,除非通过祂的人身。如果不这样靠近祂,那么教会一切珍贵的种子都会变成价值不大的种子:橄榄树的种子会变成松树的种子;橘子树、柠檬树或香橼树、苹果树和梨树的种子变成柳树、榆树、菩提树和橡树的种子;葡萄树变成沼泽里的芦苇,小麦和大麦变成谷糠。事实上,一切属灵食物都变得像蛇所吃的尘土,因为那时,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变成了属世的,最终变成了感官-肉体的;就其本身而言,这样的光就是一种幻光。事实上,人变得像一只被剪掉翅膀的鸟,它试图飞翅,却掉到地上,在地上四处走动,只看到它脚前的东西;然后,当他思想有益于永生,或永生所必需的教会属灵事物时,他关于它们的想法,就像占卜者或小丑的想法一样毫无价值。当人认为主神、救赎主和救主只是马利亚的儿子,也就是说,只是一个人时,这就是结果。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