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94

94.当今基督教会习

94.当今基督教会习惯称主为我们的救主,“马利亚之子”,却很少称祂为神的儿子,除非表达自永恒所生神儿子的意思。这是因为天主教将马利亚奉为神圣,远胜过其他所有人,并将她高举为在一切圣徒之上的女神或女王。然而,主荣耀了祂的人身后,就脱去了属于其母的一切事物,并披上其父的一切事物。本书随后章节将充分说明这一点(102,103节)。大量谬念通过这种普遍说法流入教会,尤其流入那些不去思考圣言中所论及主的话之人中。如,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祂称耶和华为祂的父,耶和华父称主为祂的儿子。这些因主被称为“马利亚之子”而非神的儿子所导致的谬念充斥教会,其恶果是,有关主的神性观念遭到毁灭,这导致圣言中有关祂是神儿子的所有内容都丧失。而且,这还导致犹太教、阿里乌斯教、索齐尼主义,以及加尔文主义的原型混进来。最终,自然主义也混进来,并伴随以下荒诞观念:即主是玛利亚与约瑟所生的儿子,祂的灵魂来自其母亲,所以祂并非神的儿子,尽管祂被称为神的儿子。每个人,无论神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已孕育并持有主作为玛利亚之子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观念。
在四世纪,当阿里乌斯教义兴起时,这种观念就开始在基督教界盛行。故尼西亚公会为了维护主的神性,就编出了一个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当时,主的人身因这种编造而被高举到神性的层次,并且如今很多人仍将它高举到神性层次。然而,对那些通过位格合一来理解这二者之间的合一,其中一个在上,另一个在下之人来说,这人身并未被如此高举。这种信念所带来的后果,除了整个基督教会的毁灭外,还能有什么?而基督教会的唯一基石就是对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的敬拜,也就是说,它建立在神人的基础上。主在很多经文中都声称没人能看见父,也不认识祂、来到祂面前并信祂,除非通过祂的人身。若祂并非如此被靠近,教会的一切珍贵种子将变得一文不值;橄榄树的种子会变成松树的种子;橘树、柠檬树、苹果树、梨树的种子变成柳树、榆树、菩提树、橡树的种子;葡萄树变成沼泽里的芦苇,大小麦变成谷糠;事实上,一切属灵的食物都变得如同蛇所吃的尘土。因为那时,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变得属世,最终变得感官肉体化,就其本身而言,这样的光就是一种幻光;此时,人甚至就像鸟儿飞在高空却失去双翅,因此落到地上,只能在地上行走,在周围查看它脚前的东西。然后,其有关教会属灵之物,就是赞同永生的一切事物,类似于跳梁小丑的胡言乱语。这就是人将主神、救世主和救主仅仅视为玛利亚之子,也就是仅仅视为一个人的后果。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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