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当今基督教会习惯称主为我们的救主,“马利亚之子”,却很少称祂为神的儿子,除非表达自永恒所生神儿子的意思。这是因为天主教将马利亚奉为神圣,远胜过其他所有人,并将她高举为在一切圣徒之上的女神或女王。然而,主荣耀了祂的人身后,就脱去了属于其母的一切事物,并披上其父的一切事物。本书随后章节将充分说明这一点(102,103节)。大量谬念通过这种普遍说法流入教会,尤其流入那些不去思考圣言中所论及主的话之人中。如,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祂称耶和华为祂的父,耶和华父称主为祂的儿子。这些因主被称为“马利亚之子”而非神的儿子所导致的谬念充斥教会,其恶果是,有关主的神性观念遭到毁灭,这导致圣言中有关祂是神儿子的所有内容都丧失。而且,这还导致犹太教、阿里乌斯教、索齐尼主义,以及加尔文主义的原型混进来。最终,自然主义也混进来,并伴随以下荒诞观念:即主是玛利亚与约瑟所生的儿子,祂的灵魂来自其母亲,所以祂并非神的儿子,尽管祂被称为神的儿子。每个人,无论神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已孕育并持有主作为玛利亚之子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观念。
在四世纪,当阿里乌斯教义兴起时,这种观念就开始在基督教界盛行。故尼西亚公会为了维护主的神性,就编出了一个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当时,主的人身因这种编造而被高举到神性的层次,并且如今很多人仍将它高举到神性层次。然而,对那些通过位格合一来理解这二者之间的合一,其中一个在上,另一个在下之人来说,这人身并未被如此高举。这种信念所带来的后果,除了整个基督教会的毁灭外,还能有什么?而基督教会的唯一基石就是对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的敬拜,也就是说,它建立在神人的基础上。主在很多经文中都声称没人能看见父,也不认识祂、来到祂面前并信祂,除非通过祂的人身。若祂并非如此被靠近,教会的一切珍贵种子将变得一文不值;橄榄树的种子会变成松树的种子;橘树、柠檬树、苹果树、梨树的种子变成柳树、榆树、菩提树、橡树的种子;葡萄树变成沼泽里的芦苇,大小麦变成谷糠;事实上,一切属灵的食物都变得如同蛇所吃的尘土。因为那时,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变得属世,最终变得感官肉体化,就其本身而言,这样的光就是一种幻光;此时,人甚至就像鸟儿飞在高空却失去双翅,因此落到地上,只能在地上行走,在周围查看它脚前的东西。然后,其有关教会属灵之物,就是赞同永生的一切事物,类似于跳梁小丑的胡言乱语。这就是人将主神、救世主和救主仅仅视为玛利亚之子,也就是仅仅视为一个人的后果。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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