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当今基督教会习惯称主为我们的救主,“马利亚之子”,却很少称祂为神的儿子,除非表达自永恒所生神儿子的意思。这是因为天主教将马利亚奉为神圣,远胜过其他所有人,并将她高举为在一切圣徒之上的女神或女王。然而,主荣耀了祂的人身后,就脱去了属于其母的一切事物,并披上其父的一切事物。本书随后章节将充分说明这一点(102,103节)。大量谬念通过这种普遍说法流入教会,尤其流入那些不去思考圣言中所论及主的话之人中。如,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祂称耶和华为祂的父,耶和华父称主为祂的儿子。这些因主被称为“马利亚之子”而非神的儿子所导致的谬念充斥教会,其恶果是,有关主的神性观念遭到毁灭,这导致圣言中有关祂是神儿子的所有内容都丧失。而且,这还导致犹太教、阿里乌斯教、索齐尼主义,以及加尔文主义的原型混进来。最终,自然主义也混进来,并伴随以下荒诞观念:即主是玛利亚与约瑟所生的儿子,祂的灵魂来自其母亲,所以祂并非神的儿子,尽管祂被称为神的儿子。每个人,无论神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已孕育并持有主作为玛利亚之子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观念。
在四世纪,当阿里乌斯教义兴起时,这种观念就开始在基督教界盛行。故尼西亚公会为了维护主的神性,就编出了一个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当时,主的人身因这种编造而被高举到神性的层次,并且如今很多人仍将它高举到神性层次。然而,对那些通过位格合一来理解这二者之间的合一,其中一个在上,另一个在下之人来说,这人身并未被如此高举。这种信念所带来的后果,除了整个基督教会的毁灭外,还能有什么?而基督教会的唯一基石就是对处于人身的耶和华的敬拜,也就是说,它建立在神人的基础上。主在很多经文中都声称没人能看见父,也不认识祂、来到祂面前并信祂,除非通过祂的人身。若祂并非如此被靠近,教会的一切珍贵种子将变得一文不值;橄榄树的种子会变成松树的种子;橘树、柠檬树、苹果树、梨树的种子变成柳树、榆树、菩提树、橡树的种子;葡萄树变成沼泽里的芦苇,大小麦变成谷糠;事实上,一切属灵的食物都变得如同蛇所吃的尘土。因为那时,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变得属世,最终变得感官肉体化,就其本身而言,这样的光就是一种幻光;此时,人甚至就像鸟儿飞在高空却失去双翅,因此落到地上,只能在地上行走,在周围查看它脚前的东西。然后,其有关教会属灵之物,就是赞同永生的一切事物,类似于跳梁小丑的胡言乱语。这就是人将主神、救世主和救主仅仅视为玛利亚之子,也就是仅仅视为一个人的后果。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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