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由于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说:“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故以下圣言经文将说明,主就其人身而言,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
我在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守望者,就是一位圣者,从天而降。(但
以理书4:13,23)
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哈巴谷书3:3)
我是耶和华圣者,以色列的创造者,你们的圣者。(以赛亚书43:14,15)
以色列的救赎主,他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以赛亚书43:1,3)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就是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说。(以赛亚书43:14;48:17)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是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54:5)
他们试探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诗篇78:41)
他们离弃耶和华,藐视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他们说,让以色列的圣者离开我们的面;所以,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30:11,12)
说,任他急速行,赶快成就他的作为,使我们看看;任以色列圣者所谋划的临近成就。( 以赛亚书5:19)
到那日,他们必将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为大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2:6)
以色列神的话,当那日,他的眼目将仰望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7:6,7)
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41:16)
地充满违背以色列圣者的罪。(耶利米书51:5)
还可参看以赛亚书55:5;60:9等。
“以色列的圣者”表主的神性人,因为那天使对玛利亚说:
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尽管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圣者被分别提及,但显然,他们是一,是同一个,这也可从此处所引用的经文得以说明。这些经文证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耶和华。有许多经文说明,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神”,如以赛亚书(17:6; 21:10, 17; 24:15; 29:23);耶利米书(7:3; 9:15;11:3; 13:12; 16:9; 19:3, 15; 23:2; 24:5; 25:15, 27; 29:4, 8, 21, 25; 30:2; 31:23; 32:14, 15, 36; 33:4; 34:2, 13; 35:13, 17, 18, 19; 37:7; 38:17; 39:16; 42:9, 15, 18; 43:10; 44:2, 7, 11, 25; 48:1; 50:18; 51:33);以西结书(8:4; 9:3; 10:19, 20; 11:22; 43:2; 44:2);撒迦利亚书(2:9);诗篇(41:13; 59:5; 68:8)。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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