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由于天使迦百列对玛利亚说:“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故以下圣言经文将说明,主就其人身而言,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
我在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守望者,就是一位圣者,从天而降。(但
以理书4:13,23)
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哈巴谷书3:3)
我是耶和华圣者,以色列的创造者,你们的圣者。(以赛亚书43:14,15)
以色列的救赎主,他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以赛亚书43:1,3)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就是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说。(以赛亚书43:14;48:17)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是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54:5)
他们试探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诗篇78:41)
他们离弃耶和华,藐视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他们说,让以色列的圣者离开我们的面;所以,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30:11,12)
说,任他急速行,赶快成就他的作为,使我们看看;任以色列圣者所谋划的临近成就。( 以赛亚书5:19)
到那日,他们必将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为大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2:6)
以色列神的话,当那日,他的眼目将仰望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7:6,7)
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41:16)
地充满违背以色列圣者的罪。(耶利米书51:5)
还可参看以赛亚书55:5;60:9等。
“以色列的圣者”表主的神性人,因为那天使对玛利亚说:
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尽管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圣者被分别提及,但显然,他们是一,是同一个,这也可从此处所引用的经文得以说明。这些经文证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耶和华。有许多经文说明,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神”,如以赛亚书(17:6; 21:10, 17; 24:15; 29:23);耶利米书(7:3; 9:15;11:3; 13:12; 16:9; 19:3, 15; 23:2; 24:5; 25:15, 27; 29:4, 8, 21, 25; 30:2; 31:23; 32:14, 15, 36; 33:4; 34:2, 13; 35:13, 17, 18, 19; 37:7; 38:17; 39:16; 42:9, 15, 18; 43:10; 44:2, 7, 11, 25; 48:1; 50:18; 51:33);以西结书(8:4; 9:3; 10:19, 20; 11:22; 43:2; 44:2);撒迦利亚书(2:9);诗篇(41:13; 59:5; 68:8)。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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