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4)这人身就是神的儿子,神通过这人身把自己差到世上。主经常说,父差遣了祂,祂是父差来的(如马太福音10:40; 15:24; 约翰福音3:17, 34; 5:23, 24, 36-38; 6:29, 39, 40, 44, 57; 7:16, 18, 28, 29; 8:16, 18, 29, 42; 9:4;以及其它许多地方)。主这样说,是因为“被差到世上”是指降临,并来到世人中间;这是通过祂从童女马利亚所取的人身来实现的。此外,这人身实际上就是神的儿子,因为(根据路加福音1:32, 35)它是从作为父亲的耶和华神成孕的。祂被称为“神的儿子”、“人子”和“马利亚的儿子”。“神的儿子”是指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神;“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而“马利亚的儿子”是指祂所取的严格意义上或实际的人身。在下文,我们将说明,这就是“神的儿子”和“人子”的含义。“马利亚的儿子”是指纯粹的人身,这一点从人的生育明显看出来,因为灵魂来自父亲,身体来自母亲;事实上,灵魂就包含在父亲的精子中,或说就是父亲的种子,并在母亲的子宫里披上身体;或也可说,人所拥有的一切属灵之物都来自父亲,一切物质都来自母亲。对主来说,祂所拥有的神性来自耶和华父,人身来自母亲。合一的这两者就是神的儿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的诞生很清楚地看出来,对此,路加福音如此记着:
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主也将称自己为“父所差来的”,因为“差来的”和“天使或使者”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原文,天使或使者是指一个被差来的人。因为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耶和华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以赛亚书63:9)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以及别的地方)
在本书第三章,就是论述神性三位一体的地方,我们将看到,神性三位一体,即父神,圣子和圣灵,在主里面,祂里面的父是起源神性,或作为一切事物源头的神性,圣子是神性人身,圣灵是神性发出或发出神性。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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