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 (3)祂照其神性秩序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那一节已说明,神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因此,祂的全能照其秩序的法则在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这些要点已在前面依次予以论述(49-74节)。由于神降下来,并且如那一切所证明的,祂是秩序本身,所以祂必须变成实实在在的人,要在子宫内被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智慧。故就其人身而言,祂在婴儿时和其他婴儿没什么两样,在男孩时也和其他男孩一样等等。唯一区别在于,比起其他人,祂的发育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种发育符合秩序,这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耶稣这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起来。祂的智慧和年纪,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52)
比起其他人,这一成长过程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从路加福音中有关祂的内容明显可知,祂十二岁时,就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聪明和祂的应对(路加福音2:46,47;4:16-22,32)。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神性秩序要求那人要预备自己以接受神;并且随着他预备自己,神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的居所和家园;这种预备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智慧实现。秩序的法则之一是:人越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貌似完全凭自己这样做),神就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部将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下文(97-99,105-106节)将说明,主照着这秩序发展,甚至直到祂与父合而为一。
825.启19:13.“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表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衣服表示包裹良善的真理(166, 212,328节);当论及圣言时,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文字就像一件衣服,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就被包裹在其中。“血”表示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的暴行(327, 684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血”表示主在圣言的神性真理(379, 653节);所以,“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 “神之道或圣言”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事实上,暴行施加于字义上的圣言,而非灵义上的圣言,因为灵义尚不为人知;灵义若被人知,也会遭受暴行。因此,在完成最后审判,主要建立新教会之前,灵义不会被揭开。如今,除了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外,这灵义不会向任何人揭示;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暴行已经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这一事实从天主教和唯信的改革宗或新教很明显地看出来。天主教坚持认为,主的人身并非神性,所以他们便将主的一切转到自己那里;还坚持认为,圣言的解释权唯独属于他们;然而,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在前一章的解读中已经说明。由此明显可知,这个宗教已经向圣言施暴。改革宗或新教同样以唯信向圣言施暴。该宗教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并且还将神学建立在对保罗一句话的错解上;因此,它无视主所教导关于爱与仁,以及好行为或善行的一切;然而,它们如此显著,以致只要有眼睛,谁都能看到。
犹太人对圣言所行的也一样。他们的宗教是这样:圣言只是为他们,而非其他人所写的,因而其中所指的并非其他人;还有,将要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提到在全世界所有人之上;他们以此和许多其它事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一切事物。这就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这从以东来,身穿波斯拉华丽衣服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此处“服装或衣裳”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以东”表示红色,在表示因血而发红。由此明显可知,“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表示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文字上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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