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 (3)祂照其神性秩序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那一节已说明,神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因此,祂的全能照其秩序的法则在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这些要点已在前面依次予以论述(49-74节)。由于神降下来,并且如那一切所证明的,祂是秩序本身,所以祂必须变成实实在在的人,要在子宫内被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智慧。故就其人身而言,祂在婴儿时和其他婴儿没什么两样,在男孩时也和其他男孩一样等等。唯一区别在于,比起其他人,祂的发育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种发育符合秩序,这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耶稣这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起来。祂的智慧和年纪,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52)
比起其他人,这一成长过程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从路加福音中有关祂的内容明显可知,祂十二岁时,就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聪明和祂的应对(路加福音2:46,47;4:16-22,32)。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神性秩序要求那人要预备自己以接受神;并且随着他预备自己,神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的居所和家园;这种预备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智慧实现。秩序的法则之一是:人越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貌似完全凭自己这样做),神就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部将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下文(97-99,105-106节)将说明,主照着这秩序发展,甚至直到祂与父合而为一。
270.“有七角”表主的全能。圣言常提到“角”,它在各处皆表能力;当论及主时,“角”表示全能。经上之所以提及“七角”,是因为“七”表示全部(10节),因而表全能。“角”表示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喜爱虚浮的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我对恶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 5, 10)
耶和华使你敌人的角被高举。(耶利米哀歌2:17)
摩押的角被砍断了,他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你们用胁用肩拥挤瘦弱的绵羊,又用角抵触。(以西结书34:21)
耶和华将他百姓的角高举。(诗篇148:14)
万军之耶和华神,我们力量的荣耀,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17)
耶和华神的如同亮光,有角从祂手中而出, 那里隐藏祂的能力。(哈巴谷书3:4)
我的膀臂必坚固大卫,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1, 24)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磐石,是我的角。(诗篇18:2-3;撒母耳记下22:3)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你必粉碎许多民。(弥迦书4:13)
耶和华发烈怒,拆毁犹大女子的堡垒,把以色列的角全部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以下经文中的角也表示能力:
龙的角。(启示录12:3)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启示录13:1)
妇人所骑的朱红色兽的角。(启示录17:3, 7, 12)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角。(但以理书8:3, 4-5, 7-12, 21, 25)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但以理书7:3, 7-8, 20-21, 23-24)
驱散犹大和以色列的四角。(撒迦利亚书1:18-21)
祭坛和香坛的角。(出埃及记27:2; 30:2-3, 10)
祭坛和香坛的角表示教会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另一方面,“伯特利祭坛的角”表示那能力要消亡,阿摩司书:
我必惩罚以色列的罪恶,也必惩罚伯特利的祭坛,祭坛的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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