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与真理分离的良善是什么样,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是什么样,可从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在人里面,一切良善都存在于意愿中,一切真理都存在于理解力中;若不通过理解力,意愿出于自己的良善做不了任何事;也就是说,它不能行动、说话或感觉;它的一切美德和能力都通过理解力,因而通过真理而变得有效;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和住所。这些原理及其功能与身体内心肺的作用是一样的。没有肺呼吸,心脏不会产生运动或感觉;运动和感觉都是由心脏通过肺呼吸产生的,这一点从窒息或落水人员的昏厥明显看出来;他们呼吸停止,但心脏的收缩运动仍在继续。众所周知,这些人既没有运动,也没有感觉。母亲子宫里的胚胎也是如此。原因在于,心对应于意愿及其各种良善,肺对应于理解力及其真理。在灵界,真理的力量尤为突出。一位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天使虽然身体像婴儿一样虚弱,却能赶跑一群看似亚衲人和拿非利人,即看似巨人的地狱灵,把他们追到地狱,迫使他们进入那里的洞穴;他们即便从那里出来,也不敢接近这位天使。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在灵界就像狮子,尽管他们在身体上不比绵羊更强壮,或更有力量。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世人也有对抗邪恶和虚假,因而对抗一群魔鬼的类似力量,这群魔鬼本质上无非是邪恶和虚假。神性真理之所以有这种力量,是因为神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一切秩序律法都是真理,祂通过这些律法来维护宇宙。因此,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 10)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篇33:6)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出现(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出现(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出现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出现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出现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出现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出现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出现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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