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与真理分离的良善是什么样,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是什么样,可从人身上清楚看出来。在人里面,一切良善都存在于意愿中,一切真理都存在于理解力中;若不通过理解力,意愿出于自己的良善做不了任何事;也就是说,它不能行动、说话或感觉;它的一切美德和能力都通过理解力,因而通过真理而变得有效;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和住所。这些原理及其功能与身体内心肺的作用是一样的。没有肺呼吸,心脏不会产生运动或感觉;运动和感觉都是由心脏通过肺呼吸产生的,这一点从窒息或落水人员的昏厥明显看出来;他们呼吸停止,但心脏的收缩运动仍在继续。众所周知,这些人既没有运动,也没有感觉。母亲子宫里的胚胎也是如此。原因在于,心对应于意愿及其各种良善,肺对应于理解力及其真理。在灵界,真理的力量尤为突出。一位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天使虽然身体像婴儿一样虚弱,却能赶跑一群看似亚衲人和拿非利人,即看似巨人的地狱灵,把他们追到地狱,迫使他们进入那里的洞穴;他们即便从那里出来,也不敢接近这位天使。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在灵界就像狮子,尽管他们在身体上不比绵羊更强壮,或更有力量。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世人也有对抗邪恶和虚假,因而对抗一群魔鬼的类似力量,这群魔鬼本质上无非是邪恶和虚假。神性真理之所以有这种力量,是因为神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一切秩序律法都是真理,祂通过这些律法来维护宇宙。因此,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 10)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篇33:6)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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