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耶和华神作为神圣真理降世,是为了实现救赎。救赎就是地狱的征服,天堂的秩序,和随后教会的建立。仅有神圣良善还不足以实现这些目标,但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却能。神圣良善就其本身而言,就象剑上的圆柄、一块钝木,或无箭之弓。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就象锋利的剑、削成尖矛的木头,或有箭之弓,所有这些都能有力地对抗敌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剑(或刀)、矛、弓表有战斗力的真理(参看《破解启示录》52, 299, 436节,那里对此有所说明)。若非通过出于圣言的神圣真理,整个地狱曾经所在并且恒常所在的虚假与邪恶绝无法被击打、挫败和征服;那时所建的新天堂绝无法被有序建立、形成并排列;世上的新教会也绝无法被建立起来。而且,神的一切力量、能力和权柄都属于来自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这解释了为何耶和华神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故诗篇上说:
大能者啊,愿你腰间佩刀,在你的荣耀中升起,为真理之道乘车前往;你的右手将教你神奇之事。你的箭锋利,你的仇敌仆倒在。(诗篇45:3-5)
这论及主,祂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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