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耶和华神作为神圣真理降世,是为了实现救赎。救赎就是地狱的征服,天堂的秩序,和随后教会的建立。仅有神圣良善还不足以实现这些目标,但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却能。神圣良善就其本身而言,就象剑上的圆柄、一块钝木,或无箭之弓。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就象锋利的剑、削成尖矛的木头,或有箭之弓,所有这些都能有力地对抗敌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剑(或刀)、矛、弓表有战斗力的真理(参看《破解启示录》52, 299, 436节,那里对此有所说明)。若非通过出于圣言的神圣真理,整个地狱曾经所在并且恒常所在的虚假与邪恶绝无法被击打、挫败和征服;那时所建的新天堂绝无法被有序建立、形成并排列;世上的新教会也绝无法被建立起来。而且,神的一切力量、能力和权柄都属于来自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这解释了为何耶和华神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故诗篇上说:
大能者啊,愿你腰间佩刀,在你的荣耀中升起,为真理之道乘车前往;你的右手将教你神奇之事。你的箭锋利,你的仇敌仆倒在。(诗篇45:3-5)
这论及主,祂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第二次的死”无非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就是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死就是被罚入地狱。而且,由于第二次的死是罚入地狱,第一次的死是离世,后一种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启示录中无一处提到“第一次的死”,而本章14节经文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后面的经文(21:8)和前面的经文(2:11)同样提到“第二次的死”。人若没有发现这一点,很可能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就是此处“第二次的死”所指的;同样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所以经上没有一处提到“第二次复活”(参看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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