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6

86.耶和华神作为神

86.耶和华神作为神圣真理降世,是为了实现救赎。救赎就是地狱的征服,天堂的秩序,和随后教会的建立。仅有神圣良善还不足以实现这些目标,但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却能。神圣良善就其本身而言,就象剑上的圆柄、一块钝木,或无箭之弓。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就象锋利的剑、削成尖矛的木头,或有箭之弓,所有这些都能有力地对抗敌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剑(或刀)、矛、弓表有战斗力的真理(参看《破解启示录》52, 299, 436节,那里对此有所说明)。若非通过出于圣言的神圣真理,整个地狱曾经所在并且恒常所在的虚假与邪恶绝无法被击打、挫败和征服;那时所建的新天堂绝无法被有序建立、形成并排列;世上的新教会也绝无法被建立起来。而且,神的一切力量、能力和权柄都属于来自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这解释了为何耶和华神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故诗篇上说:
大能者啊,愿你腰间佩刀,在你的荣耀中升起,为真理之道乘车前往;你的右手将教你神奇之事。你的箭锋利,你的仇敌仆倒在。(诗篇45:3-5)
这论及主,祂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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