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6

86.耶和华神作为神

86.耶和华神作为神圣真理降世,是为了实现救赎。救赎就是地狱的征服,天堂的秩序,和随后教会的建立。仅有神圣良善还不足以实现这些目标,但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却能。神圣良善就其本身而言,就象剑上的圆柄、一块钝木,或无箭之弓。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就象锋利的剑、削成尖矛的木头,或有箭之弓,所有这些都能有力地对抗敌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剑(或刀)、矛、弓表有战斗力的真理(参看《破解启示录》52, 299, 436节,那里对此有所说明)。若非通过出于圣言的神圣真理,整个地狱曾经所在并且恒常所在的虚假与邪恶绝无法被击打、挫败和征服;那时所建的新天堂绝无法被有序建立、形成并排列;世上的新教会也绝无法被建立起来。而且,神的一切力量、能力和权柄都属于来自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这解释了为何耶和华神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故诗篇上说:
大能者啊,愿你腰间佩刀,在你的荣耀中升起,为真理之道乘车前往;你的右手将教你神奇之事。你的箭锋利,你的仇敌仆倒在。(诗篇45:3-5)
这论及主,祂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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