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1.我预见很多人读了附于本书正文后面的记事后,会认为它们是想象的臆造物。但我真的保证它们不是虚构,而是我真实的所见所闻,不是在昏昏欲睡的状态,而是在十分清醒的情况下看见和听到的。因为主乐意向我显明祂自己,并差遣我教导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所指新教会的教义。为此,祂打开我的心智或灵的内在,我借以被允许与天使同在灵界,同时与世人同在尘世,这种状况如今已持续了27年。若不是主开了某个人的灵眼,指示并教导他,基督教界有谁会知道有关天堂与地狱的事呢?记事所叙述的这类事在天上真的发生过,这一点通过启示录中约翰所看到和描述的类似事清楚可知,也可通过先知在旧约圣言里所看到和描述的那些事清楚可知。
启示录的例子如下:约翰看见人子在七灯台中间;他看见天上的帐幕,圣殿,约柜和祭坛;他看见用七印封严的书卷;他看见这书卷被展开,有马匹出来;他看见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从各支派拣选的一万二千;深渊飞上来的蝗虫,生产男孩的妇女,她由于大红龙逃到旷野;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另一个从地中上来;飞在空中、有永远福音的天使;有火搀杂的玻璃海;掌管最后七灾的七位天使;天使倒在地上、海里、江河、日头、兽的座位、幼发拉底河和空中的碗;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大龙被扔在了硫磺的火湖里;一匹白马;大筵席;一个新天新地;从天而降的圣城耶路撒冷,城门、城墙和他所描述的根基;还有生命水的河,每月结十二样果子的生命树等等,全都是约翰看见的,并且是他的灵在灵界和天堂所见的。再加上使徒在主复活后看到的一切,以及后来彼得所看到的(使徒行传11),还有保罗的所见所闻;甚至还有旧约中先知所看到的一切,如以西结书,他看见四个活物,它们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和10章)。一个新圣殿和新地,天使用竿量它们(40-48章)。他被带到耶路撒冷城,看见那里可憎的事,还被带到迦勒底(8和11章)。
类似的事发生在撒迦利亚身上:
他看见一个人骑在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11)。他看见四角;后来见一个人手拿准绳(1和2章)。他看见一飞行的书卷和量器(5:1, 6)。他看见两山中间的四辆车和马匹(6:1-8)。
同样发生在但以理身上:
他看见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但以理书7:1-8)
他看见人子驾着天云而来,祂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败坏。(7:13, 14)
他看见公山羊与公绵羊之间角斗。(8:1-27)
他看见天使加百列,并和他说话。(9)
当以利沙仆人的眼目被打开后,他看见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 6:17)
从上述及其它众多圣言经文明显可知,主来前后,灵界中存在的这些事物曾向很多人显现过。那么,当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或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时,将是何等的奇迹(那时,它们也必能被看到)?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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