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1217.“说,哈利路亚,因为主神,全能者掌王权了”表示欢喜和快乐,因为现在主在地上如在天上那样拥有了一个国度。这从“哈利路亚”、“主神,全能者掌王权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哈利路亚”是出于内心的喜乐荣耀主的一种表达(参看AE 1197, 1203节)。经上用“欢喜和快乐”这两个词,是因为在圣言中,“欢喜”(joy)论及良善,“快乐”(gladness)论及真理,此处那些处于真理的天使和那些处于良善的天使都说:“哈利路亚。”“主神,全能者掌王权了”是指祂的国在地上如在天上,这话的意思是说,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恶人被扔进地狱时,所有善人都进入一种更好的状态,以接受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这是他们以前没有的一种状态。因为只要他们与恶人保持联系,即便他们接受了良善和真理,仍会玷污和歪曲它们。出于同样的原因,在通过最后的审判实现这种分离之前,内在真理没有在地上被揭示出来。
这也是主祷文中“愿你的国降临在地上,如同在天上”这句话(马太福音6:10)的意思。主的国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存在,因为主始终统治天堂和大地;但主的国在最后审判前后的状态是不同的,因为在最后的审判之后,对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接受变得更普遍、更内在、更容易、更明确。经上说“主神,全能者”,主因良善而被称为“主”,因真理而被称为“神”,因通过最后的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以及祂拯救那些接受祂之人的能力而被称为“全能”。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主如何能与所有在天上和全地的人同在,又如何能知道与他们有关的一切事,甚至最微小的事,包括现在的和将来的,是一个只有通过以下真理或命题才能理解的主题:
(1)自然界有空间和时间,但在灵界,这些都是表象。
(2)必须从观念中除去空间和时间,才能理解主与所有人的全在,无论集体地还是分别地,以及祂对与他们有关的现在和将来之事的全知。
(3)构成教会的天上所有的天使和地上所有的人如同一个人,主是这人的生命。
(4)因此,正如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里面有生命,这生命知道它们的整个状态,主也在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细微和最细微的事物中。
(5)主通过每个人所拥有的理智官能(intellectual faculty),或它的对立面,也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之外的人同在,也就是与那些在地狱里,或将要进入地狱的人同在,并知道他们的整个状态。
(6)从如此感知到的主的全在和全知中,理解力能看到祂如何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我们如何在主里面,主又如何在我们里面。
(7)从宇宙的创造也可以理解主的全在和全知;因为祂如此创造宇宙,以至于祂在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或在初始和终端中,在中心,同时也在周边,祂在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功用。
(8)由于主拥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所以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全在和神性全知都属于祂;但全在主要来自神性之爱,全知主要来自神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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