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 (2)祂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然而祂并未将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分离。有两个要素构成神的本质,即圣爱与圣智,或也可说,圣善与圣真。这二者是神的本质,这在前面已说明(36-48节)。此外,这二者就是圣言中“耶和华神”之名所表示的。“耶和华”表圣爱或圣善,“神”表圣智或圣真;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各有不同;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圣善时,用“耶和华”之名,当论述圣真时,则用“神”之名,当论述这二者时,则用“耶和华神”之名。从约翰福音明显可知,耶和华神作为圣真,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藉着祂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3,14)
圣言(即道)表神圣真理的原因在于,教会所拥有的圣言就是神圣真理本身。因为圣言是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而耶和华所口授的,是纯全的神圣真理,不可能是别的什么。
不过,圣言因经由天堂降至尘世,故既适合天堂中的天使,也适合世人。所以,圣言既包含圣真在其中被光照的属灵之义,也包含圣真在其中处于阴影的属世之义。因此,约翰福音中这些经文所表示的是我们圣言中的神圣真理。这也可从主降世应验圣言的全部明显可知。这就是为何我们多次读到,发生在祂身上的这样或那样的事是为了“成就经书”(参看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派出的“圣灵保惠师”无非表示圣真。主于山上在三个门徒面前变像(马太福音17:1-13;马可福音9:2-13;路加福音9:28-36),在约翰面前变像(启示录1:12-16)时,祂就代表作为圣言的祂自己,这可见于圣经那一章(222节)。
从主的话明显可知,祂在世时就是神圣真理: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也可通过祂被称为“光”进一步来说明,如以下经文: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9)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定他们的罪就在此,光来到世间;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21)
“光”表示神圣真理。
1206.启19: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内心的谦卑。这从“俯伏”、“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是指高层天堂和那里的天使(参看AE 313, 322, 362, 462节)。“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因为双膝跪地和脸伏于地是对应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谦卑的动作;有些动作自然地对应于每一种情感,当人进入相对应的情感时,他自动做出这些动作。但只有那些还没有学会伪装自己所陌生的情感之人才能理解这一点;而那些已经学会伪装的人会采取自己的某些表达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表现内心的情感,尽管它们根本不是发自内心。这些人也能在神面前俯伏,但那纯粹是伪装的动作。提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神面前“俯伏”是指出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情感行动;这种情感先于崇拜或敬拜,也就是嘴上的行动。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1)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其原因在于,任何事物若不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因而最终从本身是和存在,或说存在和出现的那一位,也就是神那里,就不能存在。因此,神被称为存在和出现,因存在而被称为耶,因祂自己里面的存在和出现而被称为耶和华。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无法出现,或不能存在,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灵魂,是不可能的,作为本质的一切都被称为灵魂。凡没有一个本质在自己里面的东西,都不存在,它是一个非实体,因为它没有能从中出现或获得出现的存在。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从中存在的本质是属灵的,因为这本质拥有神性存在在自己里面,也拥有神性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此外,这本质可称为灵魂,因为一切属灵之物都是活的;当活物作用于非活物时,例如作用于属世之物时,活物就会使非活物要么可以说似乎从它自己那里活着,要么从它那里获得某种生命的表象;前者适用于动物,后者适用于植物。
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不存在,因为没有一个原因,就不可能产生结果。凡存在于结果中的东西,或凡以结果的形式存在的东西都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不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的东西是分离的。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的一切细微和最细微的部分都是来自一个原因的结果,这个原因是在先的,内在的,比结果更优越,并直接从神发出。由于有一个灵界存在,这灵界是在先的,内在的,比自然界更优越,所以属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原因,属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结果。甚至在自然界,一个事物也要按照一个发展过程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存在,但这是通过从灵界发出的原因来完成的,因为结果的原因在哪里,哪里也会找到产生结果的原因;每个结果都会在一个连续次序中成为一个有效原因,甚至直到终端或最低层,就是有效力量停止的地方。但这一过程是靠属灵之物不断实现的,这力量唯独存在于属灵之物中;因此,这就是“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的意思。
自然界有两个间接原因,那里的一切结果,也就是一切产生和形成,都通过这两个间接原因完成或发生。这两个间接原因就是光和热。光修改物质,热驱动它们,或促使它们行动,在每种情况下,能力都从太阳在它们里面的存在中发出。显为光,或被视为光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自创造时所拥有的形式而产生这个事物或粒子的一切力量或物质的活性,这就是修改。被感知为热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的形式,通过将这个事物或粒子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或努力召唤到行动中,或说通过驱动它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而使它膨胀,并产生一种活跃和有效的力量。这种驱动力通过热变成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甚至在自然界最微小的形式中也很活跃;该驱动力就来自在它们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它们的属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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