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346.前面说明,信仰就其在人里面的存在而言,是属灵视觉。属灵视觉是理解力的视觉,因而是心智的视觉,属世视觉是眼睛的视觉,因而是身体的视觉;由于属灵视觉和属世视觉相互对应,所以每一种信仰状态都可以比作眼睛及其视力的某种状态。对真理的信仰状态可以比作眼睛及其视力的一切完美状态,对虚假的信仰状态可以比作眼睛及其视力的一切败坏状态。现在就其败坏的状态而言,我们将指出这两种视觉,即心智的视觉和身体的视觉之间的对应关系。虚假和真理混杂在一起的虚假信仰,可以比作影响视力、被称为角膜白斑的眼病,这种病会造成视力模糊。来自被歪曲的真理的华而不实的信仰,或淫乱信仰,和来自被玷污的良善的通奸信仰,可以比作影响视力、被称为青光眼的眼病,这种病是晶状体的干燥和硬化。封闭或盲目的信仰,即对神秘事物的信仰(人们虽然相信这些神秘事物,却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出理性还是违背理性),可以比作被称为黑朦的眼病,这种病是由视神经阻塞引起的视力丧失,尽管眼睛看起来仍视力正常。不稳定或游荡的信仰,即对多神的信仰,可以比作被称为白内障的眼病,这种病是由巩膜和葡萄膜之间的阻塞引起的视力丧失。半盲的信仰,即对除真神以外的别神的信仰,在基督徒当中,对除主神救主以外的别神的信仰,可以比作被称为斜视的眼病。伪善或法利赛式的信仰,即口头上的信仰,而不是内心的信仰,可以比作眼睛的萎缩,因而视力的丧失。幻想和扭曲的信仰,即通过巧妙的确认表现得像真理的虚假,可以比作被称为夜盲症的眼病,通过幻光或欺骗性的光在黑暗中看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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