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7. 之后,我和天使谈论主对世人的另一个启示。他们问是什么。我说:“关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无上妙乐。”天使说:“谁不知道婚姻之爱的快乐胜过所有其它爱的快乐?谁都不难看出,有一种爱汇集了主所能赐下的一切至福、幸福和快乐。它们的容器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这爱能以丰满的感觉接受和感知它们。”我回答说,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们没有靠近主,并照祂的诫命通过避恶如罪和行善去生活。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快乐唯独来自主,被赐予那些照祂诫命生活之人。因此,它被赋予那些被主接收进入新教会,也就是启示录所说的新耶路撒冷之人。对此,我补充道:“我怀疑当今世人是否愿意相信这爱本质上是属灵的爱,因此源于宗教,因为他们对于这爱的想法纯粹是肉体的。”这时,天使对我说:“把它写下来吧,继续启示。然后,我们会将所写的书从天上传下去,看看书里的内容是否被接受,同时,也看看人们愿不愿意承认这爱与人同在取决于此人的宗教信仰,因此,它在属灵者身上是属灵的,在属世者身上是属世的,在通奸者身上则纯粹是属血气的。”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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