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7. 之后,我和天使谈论主对世人的另一个启示。他们问是什么。我说:“关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无上妙乐。”天使说:“谁不知道婚姻之爱的快乐胜过所有其它爱的快乐?谁都不难看出,有一种爱汇集了主所能赐下的一切至福、幸福和快乐。它们的容器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这爱能以丰满的感觉接受和感知它们。”我回答说,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们没有靠近主,并照祂的诫命通过避恶如罪和行善去生活。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快乐唯独来自主,被赐予那些照祂诫命生活之人。因此,它被赋予那些被主接收进入新教会,也就是启示录所说的新耶路撒冷之人。对此,我补充道:“我怀疑当今世人是否愿意相信这爱本质上是属灵的爱,因此源于宗教,因为他们对于这爱的想法纯粹是肉体的。”这时,天使对我说:“把它写下来吧,继续启示。然后,我们会将所写的书从天上传下去,看看书里的内容是否被接受,同时,也看看人们愿不愿意承认这爱与人同在取决于此人的宗教信仰,因此,它在属灵者身上是属灵的,在属世者身上是属世的,在通奸者身上则纯粹是属血气的。”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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