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7. 之后,我和天使谈论主对世人的另一个启示。他们问是什么。我说:“关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无上妙乐。”天使说:“谁不知道婚姻之爱的快乐胜过所有其它爱的快乐?谁都不难看出,有一种爱汇集了主所能赐下的一切至福、幸福和快乐。它们的容器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这爱能以丰满的感觉接受和感知它们。”我回答说,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们没有靠近主,并照祂的诫命通过避恶如罪和行善去生活。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快乐唯独来自主,被赐予那些照祂诫命生活之人。因此,它被赋予那些被主接收进入新教会,也就是启示录所说的新耶路撒冷之人。对此,我补充道:“我怀疑当今世人是否愿意相信这爱本质上是属灵的爱,因此源于宗教,因为他们对于这爱的想法纯粹是肉体的。”这时,天使对我说:“把它写下来吧,继续启示。然后,我们会将所写的书从天上传下去,看看书里的内容是否被接受,同时,也看看人们愿不愿意承认这爱与人同在取决于此人的宗教信仰,因此,它在属灵者身上是属灵的,在属世者身上是属世的,在通奸者身上则纯粹是属血气的。”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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