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5.当问他们是否真就那么相信,他们都会进入迦南地时,他们说,那时所有人都必去那里,已死的犹太人也必复活,从他们的坟墓进入那地。当有人反驳说,他们决不会从坟墓里出来,因为他们死后仍旧活着时,他们回答说,那时他们必下降,进入自己的肉体,因此复活。当被告知,那地有可能容不下他们所有人时,他们回答,那时这地必扩张。当被告知国王弥赛亚由于是神的儿子,所以不会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的回答是,那时迦南地必成为天堂。当又被告知,根据弥迦书(5:2)和诗篇(132:6)的预言,他们不知道弥赛亚所出生的伯利恒以法他在什么地方时,他们答复,尽管如此,弥赛亚的母亲仍会在那里生下祂;还有人说,她在哪里分娩,哪里就是伯利恒。当问他们弥赛亚怎么可能与恶人同居,并且耶利米书中的大量经文,特别是摩西之子证实,他们是最坏的人,他们则回应说,犹太人中既有好人也有坏人,那些经文所指的,是那些坏人。当他们被告知,他们的血统可以追溯到一个迦南妇人身上,并追溯到犹大与他儿媳的淫行上(创世记38章)时,他们的回答是,那不是淫行。但当有人对此反驳说,犹大还是命令拉她出来,因行淫要把她烧了时,他们就走开彼此商议,商议后说,犹大只不过扮演了小叔子的角色,尽到他的次子俄南,以及三子示拉无法尽到的本分。并补充说,他们当中有很多人属担任祭司的利未支派,这足以说明,他们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当他们被告知,圣言包含灵义,其中充分阐释了基督或弥赛亚时,他们回答说,这不是真的;有的还说,说到底,圣言里面有的无非是黄金,以及其它类似事物。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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