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5.当问他们是否真就那么相信,他们都会进入迦南地时,他们说,那时所有人都必去那里,已死的犹太人也必复活,从他们的坟墓进入那地。当有人反驳说,他们决不会从坟墓里出来,因为他们死后仍旧活着时,他们回答说,那时他们必下降,进入自己的肉体,因此复活。当被告知,那地有可能容不下他们所有人时,他们回答,那时这地必扩张。当被告知国王弥赛亚由于是神的儿子,所以不会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的回答是,那时迦南地必成为天堂。当又被告知,根据弥迦书(5:2)和诗篇(132:6)的预言,他们不知道弥赛亚所出生的伯利恒以法他在什么地方时,他们答复,尽管如此,弥赛亚的母亲仍会在那里生下祂;还有人说,她在哪里分娩,哪里就是伯利恒。当问他们弥赛亚怎么可能与恶人同居,并且耶利米书中的大量经文,特别是摩西之子证实,他们是最坏的人,他们则回应说,犹太人中既有好人也有坏人,那些经文所指的,是那些坏人。当他们被告知,他们的血统可以追溯到一个迦南妇人身上,并追溯到犹大与他儿媳的淫行上(创世记38章)时,他们的回答是,那不是淫行。但当有人对此反驳说,犹大还是命令拉她出来,因行淫要把她烧了时,他们就走开彼此商议,商议后说,犹大只不过扮演了小叔子的角色,尽到他的次子俄南,以及三子示拉无法尽到的本分。并补充说,他们当中有很多人属担任祭司的利未支派,这足以说明,他们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当他们被告知,圣言包含灵义,其中充分阐释了基督或弥赛亚时,他们回答说,这不是真的;有的还说,说到底,圣言里面有的无非是黄金,以及其它类似事物。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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