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44

844.犹太人比其他

844.犹太人比其他人更意识不到他们在灵界,反而以为他们仍在自然界。这是因为他们完全是外在人,没有对宗教的内在概念,或说没有从内在思考过任何宗教主题。因此,他们仍和以前一样继续谈论弥赛亚;有些人说,祂会和大卫一起到来,戴着冠冕闪闪发光地走在他们前面,领他们到迦南地;在路上,祂会举起杖,使他们要穿过的河流干涸,那时基督徒(在他们自己当中,他们称基督徒为外邦人)会抓住他们的衣襟,卑微地哀求被允许与他们同去;而他们会根据其财富的多寡接受富人,这些富人也要服侍他们。他们通过撒迦利亚书(8:23)和以赛亚书(66:20)中所写的,以及论到大卫的话,即他要来作他们的王和牧人(耶利米书30:9; 以西结书34:23-25; 37:23-26)来确认这些观念或这种信仰。他们完全不愿意听到,在这些经文中,“大卫”是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犹太人”是指那些将属于祂教会的人。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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