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842

842.有时,犹太人

842.有时,犹太人会看见一个手拿权杖的天使在半空中,给他们的感觉就是摩西。他奉劝他们不要再徒然等候弥赛亚的降临了,因为基督就是弥赛亚,祂统治他们并所有人。他还说,他了解这一切,在世时也知道祂。听到这番话后,他们离开了。大部分人过后就忘了,只有少数人记住了,这些人就被送到由转化的犹太人组成的犹太教堂,在那里接受教导。他们被教导后,就被赐予新衣,以换下原先的破衣,还被赐予新写就的圣言复本,以及城中一套不怎么漂亮的居所。但那些不接受的人则被丢了下去,其中很多人进入森林和沙漠,在那里相互劫掠。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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