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1.灵界的犹太人
在灵界,1757年最后审判之前,犹太人出现在基督徒中心区左边的山谷里,后来被转到了北方,除了游荡在城外边的基督徒外,他们被禁止与其他基督徒交往。该地区有两座大城市,犹太人死后会来到这里。审判之前,这两座城市都叫耶路撒冷,但审判之后,有了另外一个名字;因为审判之后,“耶路撒冷”表唯独敬拜主的教会。在这两座城市,已转化的犹太人被派给他们,这些人警告他们不要用轻蔑的口吻提及基督,并惩罚那些顽固不化者。其城市的街道满是齐踝深的泥浆;屋里垃圾遍地,臭不可闻,以至于无法靠近。后来我发现很多犹太人在南部地区找到居住地,我打听他们是谁,被告知是一些对他人敬拜漠不关心的人,他们心中质疑弥赛亚是否降临,还有在世时理性思考各种问题,并理性生活的人。这些人中绝大部分是所谓的葡萄牙犹太人。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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