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9.最后,我们谈到了内在人和外在人。我说,拥有内在觉察力的人处于真理之光,它是天堂之光,而只有外在觉察力的人则缺乏真理之光,因为他们只处于尘世之光;因此内在人拥有聪明智慧,而外在人却有疯狂和扭曲的幻觉(n.345);内在人是属灵的,因为他们从超越身体的灵思考,故在光中看见真理;而外在人是感官属世的,因为他们从身体感官的谬误思考,所以就象透过乌云看真理,当他们脑子里反思它们时,就会视谬误如真理;内在人象站在平原中间的高山、城市的高塔,或海中灯塔上的人;而外在人则象站在山脚深谷、塔底的地下室,或灯塔下小船里的人,只能看见离他们最近的东西。而且,内在人就象住在楼房或宫殿的二、三层的人,这楼房或宫殿的墙壁是一系列透明玻璃窗户,因此他们能俯瞰整座城市,看清其中的每间房屋;而外在人则象住在最底层的人,且底层的窗户用纸糊上了,以致他们甚至看不见屋外的街道,而只能看到它里面的东西,就是这些东西,还是借助烛光或火光看到的。同样,内在人就象空中翱翔的飞鹰,拥有广阔的视野,能看清遍布在它们下面的一切事物;另一方面,外在人则象站在柱子上的公鸡,朝地上踱步的母鸡大声啼鸣。此外,内在人感觉自己所知之于未知,好比一桶水之于湖泊;而外在人则深信自己无所不知。这些话令非洲人感到高兴,因为凭其殊胜的内在视觉,他们承认这是事实。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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