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9.最后,我们谈到了内在人和外在人。我说,拥有内在觉察力的人处于真理之光,它是天堂之光,而只有外在觉察力的人则缺乏真理之光,因为他们只处于尘世之光;因此内在人拥有聪明智慧,而外在人却有疯狂和扭曲的幻觉(n.345);内在人是属灵的,因为他们从超越身体的灵思考,故在光中看见真理;而外在人是感官属世的,因为他们从身体感官的谬误思考,所以就象透过乌云看真理,当他们脑子里反思它们时,就会视谬误如真理;内在人象站在平原中间的高山、城市的高塔,或海中灯塔上的人;而外在人则象站在山脚深谷、塔底的地下室,或灯塔下小船里的人,只能看见离他们最近的东西。而且,内在人就象住在楼房或宫殿的二、三层的人,这楼房或宫殿的墙壁是一系列透明玻璃窗户,因此他们能俯瞰整座城市,看清其中的每间房屋;而外在人则象住在最底层的人,且底层的窗户用纸糊上了,以致他们甚至看不见屋外的街道,而只能看到它里面的东西,就是这些东西,还是借助烛光或火光看到的。同样,内在人就象空中翱翔的飞鹰,拥有广阔的视野,能看清遍布在它们下面的一切事物;另一方面,外在人则象站在柱子上的公鸡,朝地上踱步的母鸡大声啼鸣。此外,内在人感觉自己所知之于未知,好比一桶水之于湖泊;而外在人则深信自己无所不知。这些话令非洲人感到高兴,因为凭其殊胜的内在视觉,他们承认这是事实。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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