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9.我们谈论的最后一个主题是内在人和外在人。我说,从内在感知事物的人处于真理之光,即天堂之光,而从外在感知事物的人不在真理之光中,因为他们只处于世界之光;因此,内在人处于聪明和智慧,而外在人处于疯狂和扭曲的视觉(TCR 345节)。内在人是属灵的,因为他们出于被提升到身体之上的灵来思考;因此,他们在光中看真理。而外在人是感官-属世的,因为他们出于身体感官的谬误来思考;因此,他们在乌云中看真理,当他们反思真理本身时,他们视谬误为真理。内在人就像那些站在平原中间的山上,或城市的高塔上,或海上灯塔上的人;而外在人就像那些站在山脚下的山谷中,或高塔下面的拱形地下室里,或灯塔脚下的小船上,只能看到最近的东西的人。此外,内在人就像那些住在第二或第三层楼房或宫殿的人,其墙壁上有连续的透明玻璃窗,他们可以环顾整个城市的全景,知道它里面的每一座小屋或小建筑;而外在人就像那些住在最低层的人,其窗户是由用纸糊上的,他们甚至看不到房子外面的一条街,只能看到房子里面的东西,并且只有藉着烛光或火光才能看到。此外,内在人就像翱翔的鹰,可以看到在它们下面展开的一切;而另一方面,外在人就像站在柱子上的公鸡,在地面上走来走去的母鸡面前大声啼叫。最后,内在人感知到,他们所知道的与他们所不知道的相比,就像一罐水与一湖水相比;而外在人只以为他们什么都知道。非洲人对这些话感到高兴,因为他们出于其高度发展的内在视觉,认识到事实的确如此。
539.省察之后,有两项义务是人必须履行的,即:祈求和认罪。祈求是求主施怜悯,赐力量抵制已经悔改的邪恶,并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认罪是叫他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没有必要在主面前列举自己的罪,也没有必要祈求它们被赦免。他没有必要列举它们,是因为他已经把它们找出来了,并在自己身上看到了它们;因此,它们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他自己面前。此外,主引导他寻找自己的罪,揭露它们,并激发他为这些罪而悲伤,随之激发停止它们,开始新生活的努力。
向主祈求赦免罪是没有必要的,其原因有二:第一个原因是,罪不会被废除,而是被移除;只要人后来继续停止它们,进入新的生活,它们就会被移除;因为每一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固有的、可以说缠绕在一起的欲望,它们不能在一瞬间被移除,只能随着人允许自己被改造和重生而逐渐被移除。第二个原因是,主因是怜悯本身,所以赦免所有人的罪,也不将一个罪归于任何人,因为祂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罪并没有由此被废除;因为当彼得问他当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时,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不会做什么,或说主会如何饶恕呢?然而,对一个良心上有负担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并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的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是没有危害的;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开始养成省察自己、反思每天的邪恶的习惯。但这种认罪是属世的,而前面描述的认罪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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