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8.我与他们进一步探讨了主,救主。我说,神本质上是圣爱,圣爱就象最纯粹的火。由于就其本身而言,爱追求的目标无非是和它所爱的人成为一体,所以圣爱追求的目标无非是将它自己与人、以及人与它自己联结起来,直到它在人里面,人在它里面。既然圣爱就象最纯粹的火,那么显而易见,神由于是这样一团火,所以决不可能在人里面,或使人在祂里面,这样会导致整个人化为一缕烟。但因为神出于其本质而燃烧着最热烈的爱,渴望将祂自己与人联结起来,所以为做到这一点,祂必定要用一副身体遮盖祂自己,以适合接受和联结。由于这个原因,祂根据自创世时由祂所建立的秩序,降世取了人身;这个秩序就是,通过祂自己所产生的力量孕育一个人,这人被带入子宫并出生,然后增长智慧和爱,从而逐渐与它的神性源头结合,于是神变成了人(Man),人(Man)变成了神。这是事实,有关祂的圣经(它存在于基督徒中,被称为圣言)清楚教导并证实了这一点。神本身在其人性中被称为耶稣基督,祂宣称,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人看见祂,就看见父;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同样意味的声明。人凭理智也能明白,神的爱就象最纯粹的火,祂没有别的办法将祂自己和人,以及人和祂自己联结起来。除非太阳用大气层遮盖它的光线,因而通过调和好的热、以适宜的形式呈现自己,否则,让这太阳之火直接触及人可能吗,更别说进到人里面?除非纯粹的以太被密集的空气膜包裹,否则,让它环绕人可能吗,更别说进入支气管?一条鱼在空气中甚至无法呼吸,而只能呆在适合它生存的元素中;世上的国王也不可能事必躬亲,亲自或直接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而只能通过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员,他们一起组成他的皇家团体。同样,若非藉着身体,人的灵魂无法使自己显为可见,与别人交往,并表达自己的爱。那么,神若非通过自己的人身,又如何做得到呢?当听到这些观点后,非洲人比其他人领悟得更深刻,因为他们的理性更内在,凭借各自的悟性,每个人都赞同它们。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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