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8.我与他们进一步探讨了主,救主。我说,神本质上是圣爱,圣爱就象最纯粹的火。由于就其本身而言,爱追求的目标无非是和它所爱的人成为一体,所以圣爱追求的目标无非是将它自己与人、以及人与它自己联结起来,直到它在人里面,人在它里面。既然圣爱就象最纯粹的火,那么显而易见,神由于是这样一团火,所以决不可能在人里面,或使人在祂里面,这样会导致整个人化为一缕烟。但因为神出于其本质而燃烧着最热烈的爱,渴望将祂自己与人联结起来,所以为做到这一点,祂必定要用一副身体遮盖祂自己,以适合接受和联结。由于这个原因,祂根据自创世时由祂所建立的秩序,降世取了人身;这个秩序就是,通过祂自己所产生的力量孕育一个人,这人被带入子宫并出生,然后增长智慧和爱,从而逐渐与它的神性源头结合,于是神变成了人(Man),人(Man)变成了神。这是事实,有关祂的圣经(它存在于基督徒中,被称为圣言)清楚教导并证实了这一点。神本身在其人性中被称为耶稣基督,祂宣称,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人看见祂,就看见父;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同样意味的声明。人凭理智也能明白,神的爱就象最纯粹的火,祂没有别的办法将祂自己和人,以及人和祂自己联结起来。除非太阳用大气层遮盖它的光线,因而通过调和好的热、以适宜的形式呈现自己,否则,让这太阳之火直接触及人可能吗,更别说进到人里面?除非纯粹的以太被密集的空气膜包裹,否则,让它环绕人可能吗,更别说进入支气管?一条鱼在空气中甚至无法呼吸,而只能呆在适合它生存的元素中;世上的国王也不可能事必躬亲,亲自或直接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而只能通过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员,他们一起组成他的皇家团体。同样,若非藉着身体,人的灵魂无法使自己显为可见,与别人交往,并表达自己的爱。那么,神若非通过自己的人身,又如何做得到呢?当听到这些观点后,非洲人比其他人领悟得更深刻,因为他们的理性更内在,凭借各自的悟性,每个人都赞同它们。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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